全校职工:
经学校研究同意,拟派张远理同志于2019年12月赴新加坡理工大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,在国外停留7天,出访费用由学校支付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止)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,联系电话:58556856。
科技处
2019年11月14日
上一条:关于郑波、张建忠、许代福同志赴德国、法国 参加“第 51 届国际中医药学术大会”以及 “2020年中法中医药健康发展论坛”的公示 下一条:关于冉春霞、杨柳清、江秀娟同志 赴日本参加“第12届营养和功能食品国际会议学术交流活动“的公示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