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(室)、院部、附属医院:
为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和各类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、医疗卫生机构等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,科技部监督司组织编写了《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(2023)》(附件1)及《科技部关于<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(2023)>的解读》(附件2),现在转发给各部门,供各部门在推进科技工作中参考使用。
下一条: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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